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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心理健康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19-09-29 点击:7167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类型:专职辅导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 中国共产党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政治敏感性和法制观念;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 本科、研究生均为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精神病学、神经认知科学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4. 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5年以上高校心理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且同时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或注册心理师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适当考虑。本科、研究生学习背景优秀,且均为全日制,并取得相应学位;

5.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前获得学历学位。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7. 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8. 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1. 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课程、讲座与培训;

2. 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宣传;

3. 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

4. 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测评;

5. 进行心理危机鉴别评估,处理突发心理危机;

6. 指导院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7.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8. 完成学校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1. 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0日前

报名网址:http://rczp.uestc.edu.cn

2. 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名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应聘者未在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详见系统应聘须知),将不予通过。

3. 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4. 初选面试

用人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初选面试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综合面试及专业考核。其中,专业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试讲(约10分钟)和咨询个案分析(约15分钟)。进入初选面试环节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材料、获奖材料、学生干部经历材料、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初选面试。

综合笔试及初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差额确定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

5. 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6. 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

7. 体检、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8. 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9. 学校审定

10. 办理录用手续

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四、有关问题说明

1.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 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前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

高老师 028-61830523 何老师 028-61831146附件:《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人[2018]89号)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年8月5日